漳州的商贸流通业主
和各位小摊主
看过来啦!
《漳州市推进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措施》出台啦!
一大波惠企大礼包正在路上
最高补贴30万哟!
夜间经济
为鼓励组织开展汽车、家电、家具、家装、数码产品等重点商品促销和举办美食嘉年华、餐饮品鉴、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消费活动,《措施》明确对 组织商户30家以上(其中纳统商贸企业不少于15家), 活动连续举办不少于3天,参与促销的纳统企业活动当月销售额(营业额)合计增幅 正增长,且 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,按活动实际支出 给予主办方不超过40%的经费补助,每场活动最高补助20万元。
# 主商业街150米以上或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,开业商户不少于50家(其中开展夜间经营商户数不低于50%),具有餐饮、旅游、购物、文娱、健身、养生等配套功能的街区(商业综合体)
从中择优评定漳州市夜间经济聚集示范区(街区),并给予示范区管理机构或属地镇(街)20万元经费补助
# 为鼓励限上餐饮、零售业企业延时经营到 零点,对当年度开展夜间延时经营活动合计 超过6个月,用电量增长超过30%,且当年度营业额增幅 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,给予新增 电量费用的50%补助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需要注意的是,《措施》中所涉及的奖励补助资金,均按照“就高从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发放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2021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同样参照该《措施》执行。具体申报流程后续会另行通知,企业如有疑问,可向属地商务部门咨询。
商贸流通业
# 月度新增纳统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
一次性奖励12万元
# 年度新增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限额以下贸易企业转为限额以上企业的企业
一次性奖励6万元
# 已兑现奖励资金的,各地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
以奖代补,由市财政按上述标准给予100%奖励
# 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增量部分
由受益财政给予该企业50%奖励
# 在漳州市设立限额以上贸易业独立法人企业并纳统的企业、当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、3亿元、5亿元,且增幅(正增长,下同)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批发业企业
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
# 当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、1亿元、3亿元,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零售业企业
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
# 当年度营业额首次达到500万元、1000万元、2000万元,且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住宿、餐饮业企业
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
# 在漳州市设立独立法人企业纳入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,且当年度销售额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/门店
每家新增直营门店营业面积6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超过60万元的,每家门店给予补助3万元,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。
# 自2021年起实行产销分离,在漳州市成立独立法人企业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的,当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、3亿元、5亿元的生产型企业
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